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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海口和一些城镇的小街道上,相信不少人都看见过这样的一幕:年龄十几岁的少年,骑着被装上劣质音响的电动摩托车,播放着喧闹的DJ舞曲从身边呼啸而过。每当此刻,除了对他们“S”型驾车路线的危险捏一把汗,让我反感至深的,是他们身后留下的恶俗音乐给公众视听带来的嘈杂。我理解他们在这个年龄段追求个性、希望获得关注的心理需求,但是对于他们这种只站在自身角度考虑的自我表现形式,深感不适。在这件事情上,他们通过向人们分享他们喜欢的音乐,希望获得关注,但他们忽略了一点:这些音乐,是否听到的人都会喜欢?
我将他们的这种分享,称之为“单向分享”,意为不考虑别人接受意愿的分享。经过观察发现,这种单向分享的内容,和对别人接受程度的判断能力、和分享者的素质层次有很大关系。这一点在公众场合的表现尤为明显。比如在公车上,经常会有人不顾众人感受,高分贝播放自己手机里的音乐。站在自身想法他有两种可能:1、不顾别人感受,我行我素;2、别人也会喜欢我听的音乐。第一点关乎个人公共素质,他没有意识到在公共场合任何人的所作所为都有可能侵犯到其他人。第二点,他对别人是否喜欢他所分享音乐的判断力过弱,判断结果出现错误,导致他的分享变成的强制别人接受的单向分享。
除了上述现象,单向分享的现象在生活中并不少见。公共视线里的随意涂鸦、以时尚为名席卷公众场合的“快闪”行动,以及带着商业性质的街上主动递到手中的宣传单、车窗上时刻出现的小名片、网络上的垃圾广告和邮件,小到QQ聊天里自动弹出的魔法表情,都是在未经允许的前提下主动侵袭的分享。而这些分享,相信大部分都是不受欢迎的。
看电视时若遇到自己不喜欢的广告,我们可以换台;对报纸上的内容不喜欢我们可以不买这份报纸;在微博上若不喜欢某人分享的内容我们大可取消对他的关注,这些都可以达到屏蔽单向分享的目的。但我们总不能因为一个城市里不讨喜的分享,而离开这个城市。在很多时候,城市公共场合的种种野蛮的分享让我们躲之不及。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,没有人能从主观意愿上屏蔽所有自己不愿接受的分享,我们的眼前和耳边还是会经常出现各种让人皱眉的不适。分享不犯法,却是对个人和公共形象的一项基本素质考验。因此,大众公共意识和素质的长期培养和宣传渗透,仍然是一个城市塑造良好形象最基本的工作。试想,若海口大街上常年穿梭着形形色色咆哮着劣质音响的“小电驴”,国际旅游岛的美名,让这座城市情何以堪?
有句话说得好:我的快乐分你一半。但是,分享给我之前不妨请您先确认:你的快乐,也将会是我的快乐吗?
本文发表于2011年9月5日《南岛晚报》:http://ndwb.hinews.cn/html/2011-09/05/content_395523.htm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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」在 2011-9-9 17:01:43 [Report Spam] 说:◎欢迎参与讨论,请在这里发表您的看法、交流您的观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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